原标题:行长一线
日前,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披露一份刑事判决书书,显示有9名人员因贷款诈骗罪获刑。
判决书披露,2016年8月,刘某等人利用天津滨海江淮村镇银行(以下简称“江淮村镇银行”)开发区支行发放贷款的管理漏洞,勾结该行管理人员实施贷款诈骗。
刘某等人先联系下游中介人,找寻需要资金但又因为征信等原因无法获得贷款的人,并制作虚假的贷款资料到江淮村镇银行贷款。
获得贷款的难点在于通过银行审批,解决方法却很简单,就是给掌握权力的人送钱。刘某等人与时任江淮村镇银行开发区支行的负责人周某达成协议:包括审批人员在内,当贷款下发后将给予20%的好处费作为回报。
此后刘某等人和贷款人一起到江淮村镇银行开发区支行进行贷款,获得贷款就按照事先安排好的比例进行瓜分。
事实上,在银行工作人员成为团伙中的一部分时,无论征信好坏,他们都可以将钱取出,江淮村镇银行开发区支行已经沦为团伙“提款机”。
据判决书显示,2016年8月至2017年4月,此团伙作案14次,累计诈骗江淮村镇银行205万元。
2018年7月,江淮村镇银行报案根据江淮银行员工报案证言,在14笔贷款资料内,涉及的假材料有工作收入证明、个人征信报告、房产证以及公积金缴存但等,有些贷款人使用的全部是假材料,另一些则半真半假。
公安机关经侦查,将20余名涉案人员全部抓捕归案。2020年12月,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,判处刘某等9人犯贷款诈骗罪,其中刘某等4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,其他罪犯分别被处以3年半有期徒刑至缓刑不等。天津三中院维持原判。
另从判决书中获悉,涉案的2名银行工作人员以及14名骗贷人被另案判处。
责任编辑:范迪
原标题:支行负责人收钱甘当内鬼天津滨海江淮村镇银行被诈骗205万元